关于同意意昂体育4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注册的批复
意昂体育4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监督管理委员会收到深圳交易所报送的关于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审核意见及你公司注册申请文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贯彻实施修订后的法有关工作的通知》和《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证监会令第167号)等有关规定 经审阅深圳交易所审核意见及你公司注册申请文件, 现批复如下:
一、 同意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注册申请。
二、 你公司本次发行应严格按照报送深圳交易所的招股说明书和发行承销方案实施。
三、本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四、 自同意注册之日起至本次发行结束前, 你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 应及时报告深圳交易所并按有关规定处理。